| 《关于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行动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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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5 10:44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东盟二处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第三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
《关于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行动建议》
2009年8月6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成功召开,来自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以及东盟秘书处、亚洲开发银行的联合专家组成员出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行动建议》,现将全文公布如下:
鉴于中国与东盟国家一致认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对提高经济一体化水平,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鉴于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已于2008年成立,先后召开的三次联合专家组工作会议取得了积极成效,由联合专家组起草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有效的工作性文件已得到实质性改进。
由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以及东盟秘书处、亚洲开发银行的代表组成的联合专家组,根据初步可行性研究,认识到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几个方面:
一、推进重点基础设施领域合作,例如泛北部湾交通网络,包括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通道建设,打通南宁-河内-金边(万象)-曼谷-吉隆坡-新加坡的沿海铁路和高等级公路大通道,建设泛北部湾信息高速公路,构筑泛北部湾区域基础设施和通讯网络,制定交通便利化措施以及探索各方确定的其他可能的合作。
二、将港口、物流、通关便利化、交通等作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的先导领域,共同成立工作组,组织项目的论证、评估等,先行实施一批旗舰合作项目。
三、继续在泛北部湾区域内推行交通、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以实际行动抵制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努力消除贸易和投资障碍,为本区域内企业互利合作创造更为公平、开放的贸易投资环境。
四、建立和完善泛北部湾合作项目库,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企业参与合作提供融资支持,鼓励企业积极规划和利用中国对东盟合作的信贷支持资金。
五、扩大人力资源交流合作,研究实施泛北部湾人才开发计划,共同举办经贸关系研修班、经济发展研修班、中小企业发展研修班、青年人才研修班、实用技术研修班等培训项目,逐步提高中高层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能力。
六、考虑在中国-东盟合作框架下建立若干机制,确保执行上述建议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框架下的其他倡议。
二OO九年八月六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联合专家组
第三次工作会议于中国南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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