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广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自治区商务厅召开“自贸区建成后广西发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作用”调研课题座谈会
2009-05-11 16:56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东盟二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积极推进建设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现已相继签署《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合作协议》也即将签署,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谈判将圆满完成,中国与东盟老6国将于2010年如期顺利建成自由贸易区。为提前谋划自贸区建成后广西在中国-东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探索广西如何发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作用?根据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开展自贸区建成后广西发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作用课题调研。5月8日,我厅组织邀请广西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古小松、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西南分院院长候振宇等专家开展座谈,各位专家对该课题的重要意义、自贸区建成后广西深化与东盟开放合作的总体思路及国别战略、重点合作领域和有关政策措施等进行了充分探讨,并明确有关内容的撰写分工,力争6月底完成课题调研工作,向自贸区党委和政府提交调研报告。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2008年广西与东盟外经贸合作情况    2009-05-08 09:01
2007年广西与东盟外经贸合作情况    2009-05-08 08:59
2006年广西与东盟外经贸合作情况    2009-05-08 08:56
2005年广西与东盟外经贸合作情况    2009-05-08 08:53
2004年广西与东盟外经贸合作情况    2009-05-08 08:50
2008年中国与泛北部湾各国经济合作情况    2009-05-06 09:14
2008年广西与泛北部湾各国经济合作情况    2009-05-06 09:08
马来西亚投资指南    2009-05-05 14:46
泰国投资指南    2009-05-05 14:36
东盟合作二处人员分工(Staff List)     2009-05-05 09: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危 瑜 电话: 010-51651200-63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